认证协议

本协议系由杭州识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识时")与所有通过e纸合约发布作品的用户就资源的引入、使用及相关服务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您必须同意并遵守本协议。您通过任何方式参与数字作品提交均被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一、总则

1.1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识时及e纸合约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双方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本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识时有权根据e纸合约发展需要对本协议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协议将公布于e纸合约网站上,一旦公布即有效替代原有协议。您可随时查询最新协议。如您继续使用e纸合约服务,即视为您对修订后的协议不持任何异议并完全同意并遵守。如您不同意本服务协议及/或对其的修改,可以主动取消e纸合约提供的服务,您可向识时书面提出退出申请,但您在识时确认您退出许可前的行为,仍受本协议约束。

二、定义

2.1 “e纸合约”:是指由识时所有并运营的供网民在线分享文档的开放平台。网址为:www.ezhiw.com/。

2.2 "e纸合约"(以下简称"e纸合约"):是识时公司为网友提供的信息存储空间,是供网友在线分享文档、视频、音频的开放平台。网址为:www.ezhiw.com。

2.3 “数字作品”:指您通过e纸合约向用户提供并经e纸合约通过的电子图书、文字作品、图片、电子杂志,电子报纸、音频、视频等各类数字化作品,以及与数字作品相关的内容。就文字作品而言,包括标题、正文、附注等内容。

2.4 “用户”:是指在e纸合约浏览、阅读、下载等使用数字作品的互联网用户和移动互联网用户。

2.5 “注册”:是指您登陆e纸合约,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在线申请并激活您的服务账户的过程。注册的您必须是拥有合法的数字作品相关版权及销售资质的个人,如您违反本协议有关您的规定或超越您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范围的,则本协议自始无效,一经发现,识时有权立即取消您的服务账户认证,删除涉事数字作品,并追究您违约使用e纸合约开放平台服务的法律责任。

2.6 “您的服务账户”:即您完成注册流程而获得的在使用e纸合约服务的过程中必须与您自设的账户密码共同使用的用户名。您应妥善保管您的服务账户及密码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您自己的服务账户。

2.7 “e纸合约作者认证”:是指普通用户上传资料进行作者认证,成为e纸合约认证作者,拥有搜索优先、作者标识、权威认证等优势,并在对上传的作品自行定价,开通收益提成功能。

三、平台模式

3.1 识时向您提供e纸合约及相关服务,使您得以通过e纸合约发布数字作品及相关信息,并在对上传的作品自行定价后接受用户付费后对数字作品的浏览、阅读、下载或其他使用需求。您和用户的交易由第三方交易平台实现(微信、支付宝等,具体方式以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3.2 自本协议生效后,您在e纸合约出售您的数字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将您的数字作品在e纸合约pc端,微信小程序进行上传、复制、传输、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推广,供用户在付费后以浏览、阅读或者下载等方式使用;并授权识时将您的数字作品基于互联网或无线互联网形式面向全球用户进行推广。

四、合作内容

1.免费文档合同

您可以在e纸合约后台选择免费上传和付费上传两张模式,免费上传资源,即e纸合约用户可免费下载您的文档,请您了解,免费下载不会产生收益。

2.付费文档合作

(a)识时向您有偿提供e纸合约及相关服务,使您得以通过e纸合约发布数字作品及相关信息,您发布的所有付费文档数字作品将在e纸合约按照您自行设定的价格进行售卖,e纸合约用户可自行购买您的付费文档。

(b)您在e纸合约上传的付费文档资源将参加e纸合约的会员优惠活动,活动价格将不低于原文档售价8折;同时,您上传的付费文档资源也会参与e纸合约组织的针对会员的促销活动和节假日活动,具体价格以e纸合约最终确定的促销活动规则或假日活动规则为准。如果您不同意参加上述会员优惠活动,请向ezhy18989@163.com邮件提出退出申请。

4.2识时与您的财务结算每月进行一次。每月的15日前(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识时将双方各自的收益金额数据提供给您。经识时与您对账后15个工作日内,识时自行将您的收益金额划账到您的结算账户。识时代扣代缴您收益的个人所得税。

4.3 您须确保您的结算账户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如您的: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号、开户行、开户名称在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您应在提现时进行完善和变更结算账户的相关信息。

4.4自本协议生效后,您在e纸合约免费提供或付费模式合作提供其数字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将您的数字作品在e纸合约进行上传、复制、传输、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推广,供用户免费或付费以浏览、阅读或者下载等方式使用;并授权识时将您的数字作品基于互联网或无线互联网形式面向全球用户进行推广。

五、合作的申请和开通

5.1 服务申请方式:

(1)您通过线上申请开通本业务,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等资料,通过注册程序阅读本协议并全部勾选”我已阅读并接受”按钮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异议,请不要勾选“我已阅读并接受”按钮。

5.2 您申请使用e纸合约服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您是自然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身份证件和其他e纸合约要求您提供的证明材料;

(2)您确认完全同意《e纸合约协议》,自愿受其约束,并注册成为e纸合约个人认证用户;

(3)提交了上述第(1)项约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并获得识时认可。

5.3 合作将在以下条件满足后五(5)个工作日内开通:

(1)您在线上申请注册,线上提交相关文件并且对线上协议全部勾选”我已阅读并接受”按钮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

(2)识时未发出拒绝合作的通知。

5.4 如您在本协议生效后二十(20)个工作日内仍未满足本条第2款服务开通条件,或e纸合约因任何原因告知您拒绝提供服务,则e纸合约有权不予开通服务,本协议即告终止。

5.5 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开通后,识时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您提供e纸合约及相关服务,以便您可通过该平台发布数字作品及相关信息并接受用户的使用请求。识时有权根据业务需要或网站维护等原因对服务提供方式进行修改、调整,或因服务升级或系统维护等原因中止服务。识时将在此等修改、调整或中止前通知您。

六、所有权与知识产权

6.1 识时保留对以下各项内容、信息完全的、不可分割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1)e纸合约及其所有组成元素,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内容、数据、技术、软件、代码、用户界面以及与其相关的任何衍生作品;

(2)您向e纸合约提供的与该平台服务相关的任何信息及反馈(不包含您向e纸合约提供的数字作品)。

七、您的权利与义务

7.1 您保证拥有所提供数字作品的完整版权与有效授权,有权授权识时在e纸合约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使用授权作品。

(1)对于非您自有权利的数字作品,您应当获得权利人的有效授权,确保您有权通过e纸合约上传、复制、传输、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推广该等数字作品。您确保您获得的授权可以使识时合法地通过e纸合约推广和按约使用数字作品。您应自行向权利人支付可能存在的许可费用、版税以及其它应缴费用以获取权利人的有效授权。

(2)对于您自有权利的数字作品,您签署本协议即代表您通过e纸合约推广和按约使用数字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将数字作品上传、存储于e纸合约提供的存储空间和通过e纸合约进行信息网络传播等。

7.2 您保证您所提供的全部作品(包括作品封面、图片、目录、正文内容等)及在e纸合约上传的全部信息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不含任何违法、违规内容。

7.3 您授予识时拥有全部授权作品及相关信息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根据上述授权,识时有权将您授权使用的数字作品基于互联网或无线互联网在e纸合约及识时其它产品上进行传播或推广。

7.4 您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也不会被任何第三方追索;您保证提供的数字作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您对所提供数字作品资源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等负完全责任;如识时被第三方主张权利而产生任何纠纷、仲裁、诉讼,或遭到国家相关部门处理,由您出面解决,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使识时免责,并赔偿因上述原因给识时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7.5 若您提供的数字作品侵犯第三人权利,识时收到第三人投诉后通知您,您应在收到识时通知后3日内向识时提供您为权利人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明、数字作品权属证明;若您无法证明,识时将追回您在e纸合约售卖数字作品的所得,删除涉事数字作品且取消您的账户认证。

7.6 您应妥善保管自己的服务账户及密码信息,因您自身原因丢失账户、密码或其他重要信息等,您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严禁您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服务账户,一经发现,识时有权立即封禁该服务账户,并有权终止向您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7.7 您承诺并完全同意:您对其数字作品的上传、存储、传播等环节产生的后果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8 未经识时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使用识时的名义进行本协议规定的目的之外任何的商业活动或任何可能对识时的品牌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

7.9 未经识时事先书面许可,您不得擅自删除、下线、中断或关闭其已向e纸合约开放平台提供的授权数字作品,不得随意修改数字作品内容。

7.10 如因您提供给的数字作品的版权到期或您权利授权方原因等导致该数字作品需要下线的,您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识时后,方可对相应数字作品进行下线处理。

7.11 如您未根据本协议约定提交授权数字作品的版权证明文件或授权文件,或者您提供的版权证明文件或授权文件不符合识时要求,您不得将相应作品上传到e纸合约,识时有权拒绝您上传并对相应数字作品直接予以下线处理。

八、识时的权利与义务

8.1 识时负责对您授权作品及相关信息在e纸合约及其它展示终端上的运营业务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

8.2 识时可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制定e纸合约及e纸合约各项管理制度,对您授权数字作品在e纸合约的上传、存储、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使用等行为进行规范;同时,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其他不符合识时、e纸合约或e纸合约要求的数字作品,识时有权禁止该作品在e纸合约或其它识时产品上进行发布或展示。

8.3 出于宣传或推广的目的,识时有权在授权范围内免费使用您的数字作品的片段(不超过原作品内容的50%)、作品名称、作品封面、作品插图等,并授权识时及其关联公司对您的数字作品进行全文内容检索。同时,识时可为履行本协议目的,在e纸合约和其他媒介使用您的商标、标识等知识产权,以说明您参与本协议的情况。

8.4 对于第三方侵犯本协议项下数字作品的侵权行为,您授权识时有权独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等各种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获取相应收益,维权行为所发生的费用由识时独自承担。

8.5 由于您与第三方就数字作品版权出现争议导致e纸合约开放平台必须对该作品下线的,识时可予以配合,但您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以及给识时造成的全部损失。

8.6 如您的数字作品或相关业务违反本协议约定,或造成e纸合约系统严重负担,或不符合识时、e纸合约、e纸合约相关制度规则,或其他有损识时或e纸合约利益的,识时有权不予上线或通知您移除相关内容,您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刻移除,识时也可以不经通知自行移除数字作品,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九、隐私

9.1 在收集、使用、共享或存储与任何用户相关的所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用户信息)时,您同意实施并遵守所适用的隐私和保密标准,这些标准至少与识时隐私政策中阐明的标准同等严格和对用户有利。

9.2 为保护用户的隐私,并使用户能够控制对其数据隐私设置的访问,禁止您将其访问或收集的与e纸合约用户相关的任何数据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您据此同意遵守并且不以任何方式避开由识时设定的所有此类数据访问限制和用户选择的任何隐私设置。

9.3 在识时提出要求时,您应立即向识时提供相关用户信息,以便:

(1)保护或维护识时或e纸合约及识时或其员工、代理商等的合法权利或财产;

(2)保护e纸合约服务的用户或公众的安全(包括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相应措施);

(3)防止欺诈行为或实现风险管理目的;

(4)执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规定、命令等;

(5)遵守法律或法定程序

十、信息披露与保密

10.1 您与识时重大信息的披露、采用、表述等均应获得双方的一致认可。您可以宣传其已与e纸合约的事实与情况,但未经过识时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发布使用任何含有识时名称、商标、logo、标记等的新闻稿、其他宣传声明或推广材料。出于宣传或推广目的,识时有权发布、提及或描述e纸合约授权数字作品或您的宣传和推广材料。

10.2 识时或您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或者法院的要求,或者本协议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除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约定之目的所必须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或擅自向任何第三方授权使用、授权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等。

10.3 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的无效、被撤销、解除、提前终止、不具操作性等而失效。

十一、免责声明

11.1 本协议项下e纸合约将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服务安全和正常运行。但e纸合约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安全性、可靠性、持续性、准确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等。您签署本协议即意味着理解且不要求识时或e纸合约在以下任一情况下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影响互联网正常运行之情形:

(a)黑客攻击;

(b)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

(c)因政府管制而造成之暂时关闭;

(d)病毒侵袭;

(e)网站升级、系统停机维护或通讯终端、电信设备出现故障导致无法进行数据传输;

(f)其他非因双方原因导致互联网无法正常运行、服务中断或延迟之情形。

(3)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以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另一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程度。

(4)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定期及时地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现状。如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继续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

(5)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提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或其他适当机构)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证明。

(6)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九十(90)天,任何一方均可按本协议13.2之规定终止本协议。

(7)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后遭遇不可抗力的,违约责任不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11.2 识时有权在提前通知或不通知的情况下随时修改、限制、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e纸合约服务,对于此等修改、限制、暂停或终止行为,识时对您或任何第三方不负任何责任。

11.3 识时及其关联公司仅向您及用户提供技术平台以便您得以向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推广其授权数字作品,不对您或用户的任何口头、书面陈述或者其向e纸合约上传的任何信息之真实性、合法性做任何担保,或对此承担任何责任。识时与e纸合约不对您与用户之间达成的或涉及的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识时与e纸合约亦无义务参与与数字作品使用有关的任何理赔、纠纷处理等活动。如因数字作品或其使用产生纠纷的,您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11.4 识时没有义务为您保存其存储于e纸合约中的数据以及您使用e纸合约产生的任何数据。您应自行对相关数据进行定期保存。您如因数据丢失造成损失或产生其他责任,识时及e纸合约均不负责承担。

11.5 在任何情况下,识时、e纸合约及其董事、员工或代理人,均不负责对您或任何第三方就任何法定或约定之损害承担责任,即使识时或e纸合约已经知道或已被告知发生了上述损害或上述损害发生的可能性。

十二、违约责任

12.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因您所提供的数字作品存在权利瑕疵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内容违法违规等导致识时或e纸合约损失或陷入诉讼、争议,或者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查处或处罚,应视为您根本违约,由您出面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识时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终止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因此给识时造成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识时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其他合理损失。

12.3 若识时与您均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三、协议期限与终止

13.1 本协议自您勾选“我已阅读并确认”后生效,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永久。期满后,如您没有明确向识时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继续顺延,直至双方明确通过书面方式解除本协议。

13.2 协议终止:发生以下任何事件时,经书面通知对方,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终止本协议:

(1)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且对于可补救的违约,未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三十(30)天内予以补救;

(2)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一方破产、无力偿债、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不再从事业务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4)按本协议第11.1条之约定,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并持续超过九十(90)天。

十四、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

14.1 如识时与您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若经协商无法解决该争议,则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4.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3 本协议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本协议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与法律适用等条款的效力。

十五、其他事项

15.1 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15.2 由于本协议的申请和认证系全线上操作,协议打印件有效。

15.3 若依本协议发生相关诉讼,您应向识时提供纸质版权属证明及授权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