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 带你了解股权激励

为了更好的促进企业的经营效益的提高,众多的企业纷纷实施股权激励政策,那么,大家知道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内容是什么呢?你是不是也想知道呢?那就跟随着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
1、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是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的一种方法,属于期权激励的范畴。
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有条件的给予激励对象 部分股东权益,使其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从而实现企业的长期目标。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现阶段,股权激励模式主要有:股票期权模式、限制性股票模式、股票增值权模式、业绩股票激励模式和虚拟股票模式等。
2、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华一世纪指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是为了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和《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规。
2005年9月30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由证监会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实行。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
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八条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内容大家是不是已经非常清楚了吧,希望大家可以通过上文的内容,对我国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大家想要更多的认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话,可以关注华一世纪。